方荣华
方荣华,又名执科,县时雍团富溪村(今圳上镇方荣华村)人,光绪二十五年(1899)生。读私塾8年后,即学制瓦。民国24年(1935)春,与其兄同去隆回县六都寨做瓦。同年12月,红二军团途经该地时弃艺参加红军。旋即投入在邵阳观音堂的反阻击战,战斗中受伤,伤未愈,又随军长征。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申请担任炊事工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投入南泥湾大生产运动,生产中,吃苦耐劳,埋头苦干,被赞誉为“长征途中的英雄,大生产运动中的模范”。国内解放战争爆发后,随部去东北抚顺执行任务,刚到抚顺,又奉命返延安,克服敌军重重阻拦,将留在后方的部队家属安全地送往东北,备受战友称赞。方先后担任八路军三五九旅七一九团副官、八路军津南军后勤部留守处军需股长、三五九旅九团供应处军需股长、团财政股长、团副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留守处行政科长、供给股长等职。
民国38年,其所在人民解放军四十七军进军西南。8月,主力部队抵邵阳,留守处驻益阳。10月,受组织派遣,护送一批物资供给邵阳主力部队。任务完成后,经组织同意,顺便回新化圳上探亲。1949年11月10日,同通讯员及女儿方赛桃从家经白溪乘船返益阳,船行至知方乡沙田小码头(今荣华乡荣华村)附近时,突遭陈光中匪部劫捕。审讯中,方坚贞不屈,经受种种酷刑,坚不泄露军机,使敌人一无所获。1949年11月12日,被陈匪用刺刀杀害于沙田村沙滩上,时年50岁。
方荣华牺牲后,原部队追认为革命烈士。1951年新化县人民政府在其牺牲地置“荣华乡”。1974年,该乡人民又在其出生地圳上公社大同大队建“方荣华烈士纪念馆”,并将大同大队改名为方荣华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