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沅德
辛亥革命后,沅德进入上海正风大学读书。毕业后,到汉口《江声日报》社任经理。
而后,返湘从事工商业。先后任湘潭电灯公司董事长、湘潭膏盐矿董事长,还开办湘潭十六总“棉纱油盐号”。
沅德热心教育,不但捐资兴学,而且拨出株洲的部分房产开办新群中学。
王沅德与黄兴之子黄一欧甚好,并加入“民革”组织。
他开明善良,仗义疏财,每年春节还对贫苦乡邻“放年米”,多次资助革命活动;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清明节,王沅德到浙江祭奠母亲,为了表达自己的怀念与亲情,仅土特产就装了满满一船。解放后土改时,他主动将所有的田产与私宅上交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因儿子王孝敏在衡阳铁路局工作,王沅德及夫人张屿和儿子王孝敏一起住,居住在衡阳湘竹里铁路俱乐部旁。1954年,儿子王孝敏调长沙铁路工作,王沅德及夫人张屿一起迁往长沙宝南街刘忠壮祠27号,与儿子王孝敏、儿媳周金定一起居住。1954年写信周恩来总理安排工作,在湖南文史馆任秘书工作,负责整理秋瑾资料。
1955年5月,在湖南文史馆工作的王沅德突发脑溢血逝世,追悼会在长沙金盘岭举行,终年58岁。
火化后,1958年由夫人张屿将王沅德骨灰带到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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