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谟
弘治九年(1496年)陈洪谟登进士第。历任户部主事、员外郎,南京户部员外郎、郎中,漳州知府,江西参政,贵州按察使,云南按察使,山东司政使,江西左布政使、都御史,兵部左侍郎等职。
陈洪谟任漳州知府期间,政绩显著,受人称赞怀念。
正德五年(1510年),陈洪谟赴任漳州知府,留心地方吏治,用心考察民情,旬日之间,便依法惩办蠹民猾吏两名。巨盗林广周,在海上啸聚数千人,为害漳州各属县,洪谟一到,就设策予以平定。人们大为叹服。
正德六年(1511年),陈洪谟改筑严桥陂。陂址在龙溪县六都、八都交界处(在今龙海市内溪村严厝社),因由鹿石引水入,亦称“鹿石陂”。此陂原是明弘治十年至十一年(1497年至1498年)漳州知府汪天瑞所建,可灌田10万亩,时称汪公陂;至此已历13年,由洪谟主持维修,改名陈公陂。
郡学里有泮池,淤塞百余年,陈洪谟动工疏浚,引水入池,优化学习环境。学宫乐器久缺,他遣人求得铜磬,请神乐观懂音乐道士挑选百余人学习,又刻《大成乐谱》留传后世。适逢琉球使者途经漳州,特来参观礼赞,合掌而去。有一次,洪谟在开元寺率众学习礼仪,见寺后朱文公祠敝败不堪,遂修祠祀朱文公,而以陈北溪、黄勉斋、蔡九峰配祀;遴选庠生数十人在此读书,并赞助贫寒书生一些灯油、笔墨费用,让他们得以专心向学。
陈洪谟守漳时,重视地方志书的资政教化作用,于正德七年(1512年)延聘莆田学者周瑛来漳参修府志。周瑛莅漳之日,洪谟率属官、耆老郊迎,并命丹霞驿丞袁哲专门侍候起居,表示敬老尊贤。逾年志成,凡30卷,是为正德《漳州府志》。
漳州人好讼争,宋朱熹守漳时已有劝止诉讼措施,但民俗难改。陈洪谟在漳,实行《吕氏乡约》,通令州民照办;并在朔望日亲自下乡视察,为民排忧解难。
正德九年(1514年),陈洪谟赴京应考察,大受上司赞赏,晋升江西参政。洪谟自此离开漳州。漳人感念他的政绩,曾为之建立生祠,塑其像以供瞻仰。
嘉靖八年至十年(1529年至1531年),陈洪谟任兵部侍郎。嘉靖十年(1531年)四月,兵、工两部发生火灾,焚毁档案书籍,洪谟被罢职归里,从此不复起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逝于家中,享寿81岁。
陈洪谟的著作存世者有笔记《治世余闻继世纪闻》和《松窗梦语》、诗集《静芳亭摘稿》8卷、《常德府志》8卷;另《明史·艺文志》著录有《陈洪谟文稿》2卷,今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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