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清
林海清(1913~1993),平江县余坪乡人。1929年加入共青团和游击队,1930年6月参加红八军,两次参加攻打长沙的战斗,193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八军二师战士,红五军二师通信班长,湘赣独立二师排长,红六军团十七师五十团、五十一团连长、十八师五十二团连长、营长等职。参加历次反“围剿”战斗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河北特务团营长、团长,冀中民众抗日自卫军二纵队纵队长、冀中警备旅二团团长,吕梁军区第八军分区第二支队支队长,独四旅十一团团长,八路军一二○师三五九旅七一九团团长等职。参加著名的“百团大战”和反扫荡战役、战斗,被授予“作战有功”奖章和“战斗英雄”称号。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三五九旅七一九团团长,一兵团二军教导团团长。先后参加沙家店、瓦子街、荔北、西府、永丰、扶眉等重大战役。1949年9月进军新疆。
新疆和平解放后,历任新疆军区运输部副部长,第二十二兵团供给部政委,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十师师长、党委书记兼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顾问组副组长等职。粉碎--集团后,任新疆自治区南疆铁路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