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煇
民国初年,曾先后任阳春县立高等小学校长,县立师范讲习所所长。民国12年(1923年)12月18日,经八属联军两阳指挥部派任阳春县长。协助春、江、恩、云、新等五县联团,对东、西山土匪剿抚并举,匪首林文仿、林彩南率匪众200余人接受招安为民。民国14年春,任县立中学校长。
民国21年(1932年)4月至次年9月当选为阳春第一届参议长。以后历任县参议员。其个性刚强,曾在参议会中力斥-污吏。平日乡居,开大馆讲授四书五经,为乡亲排解纠纷,颇有声望。
民国38年(1949年)6月2日,其子启饶,在中共春北区委策动下,率平坦乡联防队、高北乡自卫队、湾口县界维持自卫队和教师学生、农民、合水圩居民等150多人于鱼塘村起义,参加广东人民解放军广阳支队六团,任营长。6月6日元煇在合水圩“五昌堂”米店被捕,县长邓飞鹏迫令其写信劝子自首,元煇严词相答:“你们的末日已为期不远了。”邓飞鹏计穷,于同年6月16日,将元煇杀害。
是日早晨,县警到监狱提元煇赴刑场,其高声朗颂陶渊明《归去来辞》。刑前游街示众,途经孔庙门前,元焯坐地不走,仰天长笑,说:“我是孔子门徒,要死在黉宫门前!”-扶架不动,遂以布塞其口,连抬带拖,至青云路木棉树下枪杀,终年6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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