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泓生
民国35年(1946)3月,吴与忠信中学党员学生吴建昌等人组织忠中学生-,要求该校董事会答应学生代表提出的3条条件:1、不准开黄竹坑至大湖的公路(因损坏农作物,群众不同意);2、清算忠中的财务;3、将2名凭私人关系安排入校任教、无教学水平的教师(其实是反动教师)清除出校。结果,斗争取得胜利。民国36年5月后,“反饥饿、反内战、反破孩”运动席卷全国,为支援广州学生的“三反”斗争,吴主动募集生猪22头捐给广州学生会总部。其后,为支援九连游击武装,吴将家中大猪卖掉换成食盐,并请人裁制棉衣上百件,连同从樟溪吴姓处募来的200担稻谷,托地下党员韦英生经大埠、内莞送到九连游击区。此外,吴还多次命小儿子巧妙地将情报送到韦英生手中转交游击队。吴自入党以来,无论与地下党同志联系或执行各项任务,对妻子儿女、亲戚朋友,从不暴露,为党为革命事业保守秘密。
民国38年(1949)6月,连平县城解放,吴泓生随部队进城,积极参与各项接管工作。1950年4月任县政府工商科副科长,1951年5月调任县-秘书股股长。1952年8月,吴参加在忠信进行的整队,被冠以“包庇地主家庭、违法乱纪罪”清洗出党和革命队伍,回家务农。1953年4月,他又被冠以“恶霸地主罪”判刑5年,押往辽宁省-场改造。1964年10月,吴因曾写过“迎春花去旧启新,望将来去伪存真”的新春对联,被认定犯有“抗改罪”判刑3年,送英德-场-。1968年12月,他又被冠以“63117”黑组织司令等-罪判刑20年。1974年,他被改判为“抗改罪”,刑期减至15年。1976年,吴含冤病死于狱中。1983年,吴获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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