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庆余
符庆余(1929—1972)黎族,东方县东方镇旧村人。1945年参加革命,曾在琼纵镇南队历任过战士、班长、副排长。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在保亭县、陵水县的剿匪过程中,立过两次功。1953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历任过澄迈县垦殖场保管员、东方县林业采购站干事、昌江县坝王岭基建科科长、东方县天安公社副书记兼社长、公爱公社代书记、东方水泥厂厂长等职。期间,深入黎胞聚居地区苦口婆心做群众的教育工作,使黎胞革除纹脸习俗。作风正派,经常深入基层,亲临第一线与群众一道大抓农业生产,使天安公社1963年粮食比1962年增产62%。1965年,从天安公社调往公爱公社工作后,为了改善公爱公社的生产条件,解决农业用水问题,带领群众修建了光益、公爱、王外等水库。在修建这些水库的过程中,与群众一道吃住在工地上,既是领导者,又是普通的劳动者。为了发展橡胶事业,带领社员种下了300亩的橡胶。1970年到东方公社筹建水泥厂,任厂长兼书记。在此期间,亲自选定了水泥厂厂址,并带领40多位工人砍伐树木,清除杂草,建起了生产车间、小立窑车间、成品车间及职工宿舍。水泥厂初步建成后,又到叉河等地的水泥厂参观学习,目的是为了早日生产出水泥。由于积劳成疾,1972年去世,年仅43岁。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