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逸
1937年5月后,在上海吴淞邮局、上海邮政管理局、徐家汇邮政局做信差。193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1月,任中共上海徐家汇邮政局支部书记。1942年7月,任中共上海邮政管理局工委组织委员。1945年1月被捕,营救释放后参加抗日武装斗争。同年6月,任新四军淞沪支队武工队长。11月,在江苏淮安中共中央华中局城工部任学习组长。1946年2月,任中共上海邮局联络支部书记。
1948年5月,邹逸调浙东工作,任中共浙东临委干部队指导员。8月,任中共宁天新工委书记兼“洪流”部队政委。10月,任中共新天县工委书记兼新天县武工队政委。12月,兼任新天县大队政委。1949年5月,任中共天台县委书记兼县长、县大队大队长兼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邹逸先后担任台州专员公署秘书科长、台州$纺厂厂长、浙江省统计局财贸科长、浙江省百货公司经营指导科长、浙江省针织品公司秘书科长、浙江省文化用品公司储运科长、临海方溪水电站副指挥、临海县桔果办事处和副食品公司副经理、涌泉西岭桔场负责人等职。1955年4月遭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的错误处分,1984年平反。1981年12月离休。 (陈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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