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金胜村 | 隶属:石湖荡镇 |
行政代码:310117116 | 代码前6位:310117 |
长途区号:021 | 邮政编码:201600 |
车牌号码:沪 | 行政级别:村 |
金胜村位于石湖荡镇东南9公里处,东与金汇村接壤,南濒黄浦江与泖港镇隔水相望,西与新中村为邻,北与东港村为伴。村以原金闸、长胜撤两建一综合命名。有洋泾浜、秦祥浜、梅家埭、华花浜、葫芦浜、网船埭、庵基厍、黄家埭、顾家埭、闸浜、卫家埭、南场头、吴家桥、邱家埭、金义桥、周家桥、南前(钱)、西汇佬、长浜、庙浜等20个自然村、31个村民小组组成。总面积4.25平方公里,耕田面积2148亩,粮食常年单产520公斤。2006年末,全村有1147户,3996人。境内有“同三”(A30高速)国道和油墩江纵向穿经村的西半部,甘德路横向通过村的中部与塔汇路成“7”字形转接。 1949年5月,松江解放后,废除民国时保甲制度。县以下建区、乡、村政权组织,洋泾浜、秦祥浜自然村建金祥村、梅家埭、华花浜建梅花村;葫芦浜、网船埭建网胡村;庵基厍、黄家埭、顾家埭建黄字村;闸浜、卫家埭、南场头、吴家桥、邱家埭建闸浜村;周家桥、南前(钱)、西汇佬建南前村;西庙浜和今东港村的俞家田建俞庙村,长浜单独建村,隶城西区长浜乡。1951年,从长浜乡分出金祥、梅花、网胡村与今新中村南部建新汇(后改新建)乡。 1953年春,各自然村相继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秋,互助组相继合并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社),梅花村建新建社;闸浜村为红旗社;长浜村为长胜社。 1956年3月,新建社与金祥、网胡村等互助组合并建新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黄字、闸浜村建红旗高级社;南前、长浜、俞庙等村建长胜高级社。 1957年12月,松江县全面撤区并乡,撤城西区为城西乡,新建、红旗、长胜等高级社隶城西乡。1958年9月,城西乡建红旗(后改城西)人民公社,初时采用军队编制,公社为团,下设片为营。新建高级社隶第4营,金祥村为9连,梅花村为10连,网胡村为11连;红旗、长胜高级社隶第5营,南前村为3连,闸浜村为4连,黄字村为5连,俞庙村为7连,长浜村设8、9两个连。 1959年3月,撤消军队编制,改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梅花、网胡村并入新中大队;金祥村并入新前大队;红旗、长胜两个高级社易名生产大队。1961年,从新中分出网胡、梅花村建新建大队。 “文革”期间,生产大队行政机构改称“革命委员会”,各生产队设政治、生产和贫下中农协会3套班子。1970年1月,复原一套行政机构。 1978年3月,松江县划分公社,金胜村地区隶塔汇新公社。同时从新前大队划出原金祥村建公社种籽场(生产大队单位)。1981年,红旗、新建大队易名为江边、新闸大队。 1984年4月,松江县实施政社分设,塔汇公社增设塔汇乡,各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生产队为村民小组,种籽场为金祥村,长胜为长胜村,新闸为新闸村。 1996年4月,撤金祥、新闸村建金闸村。 1998年7月,撤江边、长胜村建长胜村。 2001年1月,撤李塔汇、石湖荡镇建石湖荡镇。金闸、长胜村隶石湖荡镇。 2004年5月,石湖荡镇部分村撤并,撤金闸、长胜村建金胜村。 金胜村传统农业以种植粮食为主,三麦、油菜、棉花等经济作物根据农户需要种植,一般很少出售。1956年,始种双季稻。人民公社成立后,增加复种指数。1962年,实行(双季)稻、麦和油菜三熟制。1964年,各生产队按耕田总面积的15%轮种棉花、玉米、西甜瓜等经济作物。1980年后,双季稻逐步改为单季稻。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评工记分。 金胜村创办工业始于1974年,原新建(闸)大队先后创办机电修配、纸箱(盒)和印刷厂;1976年,原长胜大队先后创办服装针织、仪表和五金厂;种籽场(后改金祥村)创办塔汇五金厂;江边大队先后创办服装、针织、仪表、五金等厂。1991年,金胜村原4个大队共有10个村办企业,共有固定资产196.4万元,职工总数428人,完成总产值451.6万元,税金19.2万元,净利18.8万元。1993年后,村办工业滑坡,1997年8月,有4家-为民营,其余在转制前相继歇业。 集体副业生产始于1963年,金胜村原4个大队先后建办30多个大队和生产队养猪场或肉鸡场。20世纪80年代为最高峰,年圈养母猪平均200多只,肉猪900多只,长毛兔800多只,肉鸡3万多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相继停办。 1968年,发展家庭手工编结,由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选派专人管理和收发,为集体增加积累,并解决了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出路。 1980年,有部分农户翻建楼房,到1994年,金胜地区原4个村农民住宅全部完成翻建。至2006年,乡村水泥道路通到各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家庭电话有线电视基本普及。全部饮用自来水。全村建有3个老年活动室和2个标准化卫生室。 2003~2004年度,村被评为“市级整洁村”和市“文明村”。2006年,村、组集体经营收入474.3万元,家庭经营总收入5524.5万元,可分配净收入总额2615.2万元(其中农民务工收入634.7万元),人均分配8946元,劳均14873元。年内享受农保退休358人,征地养老117人,小城镇保险退休2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