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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镇

地名:尼玛镇隶属:尼玛县
行政代码:540629100代码前6位:540629
长途区号:0896 邮政编码:852600
车牌号码:藏E行政级别:镇
辖区面积:938.87平方公里
  尼玛镇,地处县境东北部,西倾山南麓,黄河西流段北岸,甘、青、川三省交界处。东与碌曲县尕海乡接壤,南与四川省若尔盖县辖麦乡、玛曲县欧拉乡为邻,西北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相连。总土地面积141万亩。年均降水量510.5毫米,年均气温2.3℃,平均海拔3460米。  历史沿革  原称尼玛乡。2000年乡信用社、派出所等机构和设施搬至县城。2003年撒乡建镇。[1]  -行政人口  全镇总面积为938.87平方公里。辖贡玛、萨合、秀玛、哇尔玛4个村民委员会,20个村民小组,733户3596人。镇0设在萨合村,位于城区东南边。[1]  -自然地理   尼玛镇地图  县城所在地尼玛镇,地处县境东北部,西倾山南麓,黄河西流段北岸,甘、青、川三省交界处。东与碌曲县尕海乡接壤,南与四川省若尔盖县辖麦乡、玛曲县欧拉乡为邻,西北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相连。境内地势因西倾山呈南北走向而北高南低。一般海拔在3400-4000米左右,最高峰南桑海拔4554米,黄河沿岸一带最低海拔为3400米。  -人口情况   尼玛镇  乡镇总户数3074户,乡镇总人口11819人,乡镇从业人员5910人。  -六通情况  2个村通电,1个村通邮、通公路。  -文教卫生  有各类学校4所,教师172人,在校学生3012人。有医院、卫生院4所,医生96人,病床124张。  -经济指标  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125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11元;财政收入102万元,财政支出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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