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天翔
个人履历郑天翔(1914.09.09~2013.10.10),曾用名郑庭祥,民国3年(1914年)9月9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原绥远省)凉城县六苏木乡人。
1925年,郑天翔在凉城县上小学。
1929~1934年,先后在绥远省立第一中学(现呼和浩特第一中学)、北京市立第一中学、北京师大附属中学学习。
1934年,南京中央大学(49年更名南京大学)学习。
1935年,转北平清华大学学习。同年参加“12·9”运动。
1936年2月,入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1936年12月入党。
1937年,到延安陕北公学学习。
1938年,任陕北公学生活指导委员会训育科干事,陕北公学同学会工作。年底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宣传部工作。
1939年1月,任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党委宣传部科长。
郑天翔郑天翔1943年,任中共阜平县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聂荣臻同志秘书,到延安。
1945年,任绥蒙地区塞北地委宣传部长。
1945年6月,任绥蒙区绥南专员(后兼凉城县长),绥南地委敌工部长。
1946年,任凉城中心县委书记,绥南工委副书记。
1947年,右玉县西山搞土改,晋绥党校学习。
1948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宣传科长。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包头工作团团长,中共包头市委副书记,书记,兼市长。
1952年,任-兼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1955年6月,任市委-书记兼秘书长。
1975年8月,任北京市建委副主任。
1977年7月,任北京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1月兼市政协副主席。
1936年,“一二·九”运动时期的郑天翔1936年,“一二·九”运动时期的郑天翔1978年5月,任第七机械工业部第一副部长,党组第一副书记。
1979年3月,任七机部部长,党组第一书记。
1982年,任七机部顾问。
1983年4月-198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0月10日20时,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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