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农历正月十三日生。曾祖张九龄,祖父张柱,父张文恭,母贺氏。
张俊青少年时稍识文墨,性谦和,寡言欢,不随流俗,好舞刀,曾获武监生功名。
同治元年(1862),世道-,张俊奋起组织团练乡勇,保卫村庄。
同治二年(1863)二月,与同乡董福祥等民团联合,结寨自保。后见清军纵兵掳掠、蹂躏百姓,便推董福祥为团总,竖起反清大旗。至同治六年(1867年)夏,队伍发展到20万人,并多次挫败清军。
同治七年(1868)十二月,遭湘军刘松山部围歼失败降清,挑选4000余人,编为“董字三营”,张俊领左营。
同治八年(1869)八月,随刘松山镇压宁夏回民起义,战功卓著,深得刘松山器重,张俊以功升都司。
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清军平定金积堡,张俊率左营,奉命驻守吴忠堡。
同治十年(1871),清廷赏戴蓝翎。夫人王氏携幼子张孺珍迁居吴堡忠。并建宅第,占地1800亩,工程之浩大,为吴忠城前所未有。
同治十一年(1872),随军进剿河州,以功晋游击。赏换花翎。授果勇巴图鲁(勇士)。
同治十二年(1873),代理西宁永安营游击。授确勇巴图鲁。
同治十三年(1874),进兵西宁,董福祥因事被解兵权,张俊代之率兵,数克险阵,功勋皆归董,助其复职。直到攻克肃州,以功迁升副将。
光绪元年(1875),授总兵衔。领西宁镇属北川营都司。
光绪二年(1876),率部从左宗棠进军新疆,打击入侵中亚浩罕国阿古柏,功冠诸军,授倭欣巴图鲁。以总兵记名简放。授提督衔。
光绪三年(1877),以提督记名简放,任定远军统领。四年(1878),赏穿黄马褂。
光绪五年(1878),参加追剿安集延爱克木汗犯边战斗,率军四昼夜驱八百里,斩获甚众,屯垦驻守新疆,叙功授予头品顶戴。
光绪十五年(1888),代理阿克苏镇乌什协副将,升甘肃西宁镇总兵,伊犁镇总兵。
光绪二十一年(1895)代理喀什噶尔提督,升喀什噶尔提督(至二十六年)。
光绪二十三年(1897),擢升喀什噶尔提督。次年(1898),董福祥应召入京,张俊接任甘肃提督。
光绪二十五年(1899),应诏入京,任北洋武卫全军翼长,领中军。清廷为褒奖其功勋,锡紫禁城骑马。
光绪二十六年(1900)二月,染病不起,夫人王氏病故,张俊闻讯甚为悲痛,病情愈重。三月初十日在京逝世,终年59岁。同年润八月,与夫人王氏合葬于故里毛曲井。
张俊卒后,朝廷诰授建威将军,诰封光禄大夫,谥号“壮勤”,妻王氏封诰命一品夫人。光绪皇帝题词“名重边陲,功留瀚海”,下诏原籍及立功省份建立专祠奉祀。
子张孺珍,成年后为董福祥部属。光绪二十二年(1896),参加平定河湟,勇冠军中,以功授二品顶戴盐运使衔、记名道员,并赏武能依巴图鲁。二十五年(1899),管带武卫后军右营。二十六年(1900),张俊逝世后,朝廷以其父功勋加恩道员(副省级)。送葬守孝期满,仍然回蓟州复职。后在北京逝世。
孙张超,以祖功勋授二品荫生。张俊逝世后,赏员外郎,入朝为官,从五品。
曾孙张耀宗,张俊去世时年幼,未获赐封。
清末,张俊家族仍具很强势力。辛亥革命爆发,尚有张俊后裔张四率领民团进攻革命军。民国初期,张家人丁兴旺,拥有数千亩田产和通达西北各地的商贸经营。民国十七年(1928)11月,土匪杨0聚集数千人进攻吴忠堡,府第被占领,在堡内劫洗三日,劫掠商号50多家,府第被焚。族人奋战,死伤惨重,财产消失殆尽,后遂渐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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