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午天
李午天(1897~1952),原名傅中,学名李雪,字性昭,号痛生,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新里村人。出生于农商之家,家境小康。自幼在家乡读书,中学毕业后,考入广东法政学堂(后并人国立中山大学),攻读法律专业。在穗期间,亲聆孙中山鼓吹的民主革命,接受-的主张,秘密加入同盟会。1911年4月,同盟会在广州组织的黄花岗起义失败后,返琼秘密参加琼崖同盟会支部。1921年,参加陈侠农领导的琼崖讨袁军。1921年,任陈继虞领导的广东讨逆军琼崖别动队支队司令,讨伐据琼的直系军阀。讨伐失败后,离琼赴穗,重操旧业,研究法学。1924年,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统一广东革命根据地后,出任广东高要检察厅首任检察长。后改任曲江地方审判厅厅长,成绩卓著。1929年返琼,先后任海南乐会县、儋县县长。不久离琼赴穗,前往两广盐运使公署任职。1934年,出任粤军独立第四师徐庭瑶部军法处长。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其离穗到阳江经商。1945年,抗日胜利。1946年,被任命为茂名县县长,致力于地方重建,颇得当地百姓称颂。1948年,被广州绥靖公署主任张发奎任命为绥靖公署军法处长。由于国民党军队溃败,李午天看到国民党气数已尽,于次年辞职返乡。卒于1952年,终年65岁。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