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伦
1926年,本县先后成立中共临高县支部、工会、学生会、妇女会、农民协会,革命形势高涨。林勾结郑述诗、钟正朝一伙,在符氏宗祠筹备召开所谓“公民大会”,企图假借民意接管共产党掌握的县教育局、县农会、县党部等部门要职,由于青年学生及工农群众的强烈反对,阴谋没有得逞。
1927年9月,三十三团参谋长叶肇派兵来临高围剿农军。当时,黄秉霆县长赴省开会未返,县政无人主持。他趁机巴结叶肇的秘书,当上了县长。1927年10月15日,他到任后,下令搜捕共产党人,以及革命工农积极分子,在短短的一年里,先后杀害了本县的周有禄、张振修、虞亚温、黄开礼、谭玉美、曾祈春、林桂芬和澄迈县的王清、林香等30人。
1928年2月,他伙同县议员许汉章、民团副总队长王义安到和舍墟,进行-宣传,遭农军郭云青部队伏击,打死许汉章、王义安,林明伦侥幸逃跑。
1928年冬去职。1929—1936年,他以县党部常务执行委员的身份,结党营私,打击异己,横行乡里。1939年9月,日军占据临高,他派其族弟林以实掌握警卫局实权与维持会总长林桂森勾结,-税款,发国难财。林明伦被称为“汉奸大老板”。日军投降后,他多方行贿,买通国民党政府,在家隐居数年。
1949年,林复任临高县税捐征收处主任,1950年4月,临高解放前夕,他逃往台湾,后病死在海外。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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