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信明
洪信明(1935—1993年),又名洪打鸡,黎族,海南省昌江县七差乡尼下村人。少时在七差重合小学读书,后转学到东方县中心学校。1957年进自治州师范学校读书,1964年在澄迈桥头参加“四清”,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昌江县七差公社团委干事、公社革委会常委、叉河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副书记、王下公社书记、七差公社(区公所)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主席等职。洪性情豪爽,不摆架子,善于作群众工作,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在七差公社任职期间,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抓王化、南雅、南隆水库建设,为发展七差公社农业打下基础。重视改善干部群众的住宿条件,经多方努力,为红锋大队(管区)几个村群众盖起集体砖瓦房,并投资为公社的干部职工兴建自来水工程,使七差公社成为全县较早用上自来水的公社之一。任昌江县人大副主任期间,他分管农村工作,经常下乡视察、蹲点,指导农村工作。1990年5月,任昌江县第四届政协主席后,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大事,贯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宗旨,为推进昌江县的政治民主作了一定的贡献。1993年7月病故,终年58岁。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