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广贤
颜广贤(1920—1990年),乳名初庆,昌江县乌烈镇道隆村人。少时读过私塾,后因家境贫穷,于1936年12月失学回家务农。1939年参加抗日宣传,参加组织“妇女抗日救国会”、“农民抗日救国会”等。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4月至1943年11月任昌二区交通站站长;1943年12月到中共琼公军政学校学习,1944年4月任昌二区交通站指导员,1945年2月,调任昌二区常备队教员。1945年9月至1948年8月,在白沙县任村助理、副乡长、乡长等职务。解放后,1950年9月至1958年11月,先后在白沙县任过乡总支书记、区组织委员、区委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等职。1958年11月至1966年11月,先后在东方县任过海尾、大风、三家公社书记、县委常委兼政法主任。1969年1月到1974年,先后任过东方县治安委员会主任、政法委副主任兼法院院长等职。1974年5月,调任昌江县委常委,1981年3月,任昌江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县委常委。1986年7月离休,1990年1月病逝。终年70岁。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