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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大米

察布查尔大米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察布查尔大米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察布查尔大米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近日,“察布查尔大米”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准注册;察布查尔县收到“察布查尔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 “察布查尔大米”的注册实现了察布查尔县乃至伊犁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突破。

  “察布查尔大米”有悠久的种植历史和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有贡米和军粮之美称。2009年以来,察布查尔县按照“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思路,把申报“察布查尔大米”地理标志商标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来抓。并将此项工作贯穿始终,不断的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水稻产业,有效促进了商标富农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大新品种引进力度。2010---2012年引进百余个水稻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其中2011年从28个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中筛选出4个高产优质的品种进行示范和推广;2012年从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甘肃和自治区农科院等地引进水稻新品种65个,4月16日育秧工作已结束。

  二是广泛宣传。以“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固定宣传节点,以电子显示屏为经常宣传平台,以察布查尔电台、电视台、察布查尔报等新闻媒体为主要宣传阵地,扎实开展了商标宣传工作。并举办了察布查尔县农产品展览会,展览会汇集全县30多家企业参加,展出20多种农产品。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有机稻米产业发展。实行保底价收购、良种、有机肥、人工拔草、有机水稻基地和产品认证五大补贴政策,用以鼓励广大稻农促进有机水稻发展的积极性,确保2012年全县2830亩察布查尔有机大米的顺利生产;实现自治县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察布查尔大米

  地域范围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素有新疆“塞外江南”的伊犁河谷盆地伊犁河南岸和中天山西端。察布查尔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纳达齐牛录乡:察布查尔县境内的托布中心、良繁场、坎乡;纳达齐牛录村、布占村、良繁场一连等11个乡镇(场、中心)、40个村(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北纬43°17′—43°57′,东经80°31′—81°43′,东与巩留县接壤,南与特克斯县、昭苏县接壤,西与哈萨克斯坦国接壤,北与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隔河相望。保护面积1.3万公顷,年产量11.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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