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森
李彩森(1907-1980) ,又名彩荪,大埔镇人。读完高小后入欧阳国英短期算术专修社学习。民国17年考入柳州省立第四中学,19年毕业。民国20年,任大埔小学高年级教师,此时,集体加入国民党,为柳城县第七区分部宣传委员。民国21年,跟随外祖学习中医,10年之后已稍有名气。曾在柳州先后设保安堂和保寿堂,开方治病。期间加入柳州中医中药研究会为会员。并在柳州中医公会兼任理事。还受聘为柳州民声晚报社、言报社医药顾问和国民党柳江县政府名誉医师。此后,李彩森长期行医于大埔一带,自备马匹往返于城镇乡村,不论远近,不分贫富,有请必到。不少婴儿濒临死亡,赖其一剂方药或一炙火而回生。且态度随和,从不00,故老幼多知其名,颇为民众称道。
1950年治疗民兵杨金记,不幸死亡,被判刑2年缓刑3年“交人民群众监督劳动改造”。
此后,一直在县中医院 (或联合诊所) 任医师。担任过县医师卫生协会副主任委员。1956至1958年,受任带徒授课,培养青年医师,至今县内中医师多有其徒。1958年整风运动中,被揭发隐满历史,再度被判刑5年缓刑3年。李彩森擅长内科、儿科,妇科造诣尤深,60年代日门诊在百人上下。李晚年穷毕生之研究成果,精心配制妇科方药,成功地治愈了婚后12年不孕症,遂有“妇科圣手”之称。1980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