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任民
清光绪十六年(1890)生。幼年就读于乡间私塾。
光绪三十二年(1906),考入桂林陆军小学,毕业后到武昌陆军第三中学就读。
宣统三年(1911)10月,与同学一起参加武昌起义,并随学生军赴汉口与清军作战。
民国元年(1912)1月,任广西援鄂革命军宪兵连少尉排长。4月,入清河陆军预备学校。后考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
1913年3月,赴日本学习军事。10月,奉令回国。
1914年2月,考入保定军官学校第二期步兵科。
1916年5月,保定军校毕业,任肇庆军务院参谋处上尉参谋。6月7日,军务院解散之后,被授予步兵少校军衔,赴京候差。
1917年7月,因张勋复辟之乱离京返桂。9月,任护国军湘粤桂联军总司令部少校参谋。
1919年1月,升任广西陆军讲武堂第一期步兵科中校战术教官兼第一学员队中校队长。
1921年1月,调任广西护军使公署中校参谋。
1922年3月,旧桂系战败,出走澳门。
1923年7月,任广西第五独立旅上校总参议。9月,所部改称广西定桂军,升任少将总参议兼国民党广西省党部首届监察委员。
1924年12月,所部改称广西全省绥靖督办公署,调任柳州警备司令部少将司令。
1926年3月,所部改称国民革命军第七军,调任少将高参,专事联络湘、川、黔等各路诸侯。
1928年4月,升任第四集团军(李宗仁部)中将总参谋长。8月,兼任广西村治学院副院长。12月,调任南宁海关监督。
1929年5月,调任桂林警备司令部少将司令。7月,出走香港。11月,所部改称护党救国军第八路军,任中将副总参谋长。
1930年4月,所部改称第一方面军,仍任中将副总参谋长。
1931年5月,兼任广西省政府委员。6月,所部改称第四集团军,仍任中将副总参谋长,专事对外联络。12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监察委员。
1932年7月,辞去省政府委员职务。
1934年1月,兼任第四集团军新兵训练处少将处长。
1935年11月,当选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员。
1936年1月24日,晋升陆军中将军衔。6月,所部改称抗日救国军第四集团军。7月31日,辞去集团军副总参谋长职务,赴香港定居。9月,蒋桂言和,调任广西绥靖主任公署中将参谋长。
1937年10月,任第五战区中将军法执行总监。
1938年2月,调任第五战区抗敌青年军团中将副军团长。后兼少将教育长。
1939年12月,复任广西绥靖主任公署中将参谋长。
1941年7月,兼任第五战区干部训练团教育处处长。11月,兼任中央军校第八分校中将教育长。
1942年2月,辞教育长兼职。兼任广西绥靖主任公署军垦处处长。
1945年,绥署撤销。8月20日,改任广西省保安副司令。同年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
1946年11月,当选南京国民政府-(院长孙科)委员。
1949年6月,赴香港定居。
1962年,去台湾,长期担任-国策顾问。著有《退思园诗文存稿》、《张任民回忆录》。
1985年1月15日逝世,享寿95岁。安葬台北市郊观音山牡丹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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