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君尤
他在部队勤学苦练, 1954年7月,所在营部给予黄君尤“队前嘉奖”一次。同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56年4月复员回到天峨,后从事28年的公安、审判工作。他执法刚正不阿,立场坚定,密切联系群众。1972年至1978年,他先后担任天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长, 职位比原来高了,但他仍坚持与全体干警一道深入基层办案。1981年1月以后,黄君尤先后担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仍分管政法工作,经常到-部门找领导研究问题,解决问题。1981年抓捕杀人犯翟发才时,由于他指挥有方,发挥全体公安干警的智慧,最后终于将该犯捕获归案。他在担任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期间,对案件的定性、结论认真过细。有一年,他亲自侦察下老公社纳赖大队发生的一起-案。此案案情复杂,由于他多次深入这边远山区调查核实,终于破获此案,将案犯捕获。凡是县人民政府分给他管的任务,他总是保证按质按时完成,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量大,而且此工作带有严密的科学性。君尤以身作则,深入实际,调动全体普查人员的积极性,按质按时完成任务,受到上级的表扬。 1985年,为了加强基层建设,他带病坚持到岜暮乡工作。1986年2月14日因心脏病和肾病恶化,医治无效逝世,享年5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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