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良
会议选举李为县党部执监委员会委员。李拥有长短枪10多支,在他任职期间,对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极其仇恨,出谋划策,出动团警攻击更新、罗宜游击区。1950年元月20日,天峨县和平解放,他参加欢庆宴会,但他没有诚心弃暗投明,当黄景芬从荔波县(贵州省属)组织-救国军司令部回天峨要重立民团司令部、伪县府时,李仁良接受匪部任县长的举荐,重新揭起-旗帜。但他又不满黄景芬的专横,互相勾心斗角。黄景芬先下手为强,李仁良被黄景芬拘押于向阳, 后越狱逃走,躲藏于祥尧村的尧西山中。1951年4月,人民解放军一七四师入峨剿匪时, 在搜捕阶段,将其活捉于山中。4月27日,在向阳召开公审大会,判处李仁良死刑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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