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有理
蓝粗识文字, 通汉语, 独眼,性粗野,人多慑服,外人称之为“瑶王”,蓝本人亦以“瑶王”自居。豢有家警10余人,均全副武装,出入相随,俨如山中霸主。蓝个人生活多浸泡在自己身旁的11位妻妾中,其妻房中年纪最小者仅16岁。
蓝有理凭籍七百弄自然天险,垒城设卡,踞山为“王”,收粮征税,国民党政府为利用其-,历任县长无不委以重用,蓝本人为维护自己在七百弄的世袭统治,亦需国民党政府的支持,故对国民党政府-之举无不奉承相助。民国19年农历正月19日,蓝亲率团丁围攻中共地下党人韦瑞鸿、韦瑞堂(方冈人)、韦汉超(东兰人)。同年率队往棉山、都阳、凤凰、渔洞、 板升等地扎营-,历时3个余月。1948年冬,中共都安地下党组织为在七百弄建立游击根据地,派员进山做其工作,争取其加入革命队伍,蓝不仅拒绝,还加紧组织-同盟,发誓与共产党对抗到底。1949年春,中共武装游击队开进七百弄下万村,通过当地开明绅士韦文寿与其交涉,劝其交出武器,保守中立,蓝慑于当时形势,交枪数支,并表示中立。是年夏初,七百弄周围游击区相继建立乡政权,并宣布取消地主的一切0,宣布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对此,蓝有理十分恐惧和仇视,大骂壮人“越来越坏”,于是,他放弃中立,迅速扩大-武装,加紧征粮征税,并勒令境内壮族民众交纳“缓役税”,拒交者一律处刑。
为制止蓝的-行为,中共游击队第二次开进七百动弄堡上村,通牒蓝有理停止-反人民活动。从党的民族政策出发,又一次宽待了蓝有理。
1949年秋,都安即将全部解放,蓝有理仍持迷不悟,在都安国民党当局怂恿下,下山烧杀山脚、双福一带解放区的民众及房屋。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中共右江地委和桂西指挥部调动88团和都安县独立团以及河池之部分游击武装进剿七百弄之敌。激战半个多月,攻克数十道石城,打到蓝有理的老巢一弄睐屯,蓝-交械。人民军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对蓝之部属一律不咎既往,一个不杀,全部宽待。
七百弄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从民族团结愿望出发,对蓝有理不仅免于治罪,还送其赴武鸣专区学习,受到卢绍武专员的接见并送礼物。蓝回都安后,县人民政府派专人送回七百弄,担任七百弄区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任,鼓励他发挥作用。但蓝有理本性难改,于1950年7月再次暗中组织土匪-,1951年11月被抓获,在七百弄群众大会上公审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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