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可任
回国后,在香港开办“玫瑰”袜厂。1935年,在南京任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研究员幕训练班讲师,著有《孙中山先生经济学说》一书。1936年回桂任广西经济委员会专门委员兼秘书,发表了《广西经济建设的商榷》等论文,后调任广西省银行农村经理部主任。1937年任广西农民银行副经理。1939年任广西企业公司总经理,接办柳州水泥厂、宾阳陶瓷厂、贵县糖厂。
1949年8月, 赵接任广西省银行总经理兼香港广西银行经理,任期内,在中共地下党的支持下,保护人民财产,支援革命事业,筹备外汇,支持有关部门在港购买对敌斗争器材,拒绝为过港外逃的国民党广西省军政要员提支美元路费。拒绝白崇禧调用广西港行航业公司的两艘登陆艇改装为轮船运兵去台。
1950年,响应周总理号召,毅然率广西香港银行职工通电起义,将港行两艘登陆艇(桂山号、桂海号)驶回广州交给当时广东省军管会主任叶剑英,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表彰。
1951年,赵调北京,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任12级研究员、专门委员、参事。
“文革”时期,遭受“-”的破孩,1969年-带病去“五·七”干校劳动。
在干校期间,带病写了《帝俄利用货币对中国掠夺的罪行》一书。表现了高度的民族正义感和爱国精神。
1971年3月12日因脑血栓不治逝世。 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给赵可任平反昭雪,召开追悼会,将遗骨安葬在北京八宝山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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