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彩璠
1941年,黄彩璠在桂林高中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桂林发生“七·九”事变,破孩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党组织通知他于7月秘密离开桂林回乡。同年9月,他同从桂林返乡的共产党员何祺中、何修年及党员培养对象毛文瑞(江苏人),在隆山县城创办大同补习学社,进行革命活动,次月被隆山县政府逮捕入狱,同月底保释出狱。后来,脱离党的组织。
1947年初,经隆山县地下党负责人-洪介绍,右江地委领导人黄耿批准,重新入党。
同年7月, 任隆山县党总支书记。1948年10月,蒙受不白之冤,被撤销书记职务,并从党内除名。但他仍坚持革命,1949年11月初,他对其胞兄隆山县参议长、城厢等五乡联防主任黄彩[王宾] 进行教育,使他于当年12月3日晚交出80多支枪给游击队,为隆山县各族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1949年11月中旬, 任右江干校第二分校教务长。12月4日县城解放后,出任隆山中学校长,并被选为隆山县第一至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广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委员。1952年不幸逝世。
1984年,经自治区党委、南宁地委、马山县委调查平反,恢复其党籍(1947年算起)和中共隆山县总支书记等政治名誉。
下一名人:黄怀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