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才
在这期间,他还写了不少文章,如《战斗的开始)、《双桥军民合作站》等,发表于《救亡日报》上,激励人民同仇敌忾抗日。1941—1942年,陆明才在双桥小学、武鸣国民中学任教,经常向师生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遭国民党当局以搞“-”、“异党活动”罪通缉,-离开武鸣国民中学,异地隐蔽。
1943年春,辗转到思恩(今环江县)国民中学任教,继续进行革命活动,后又因引起当局的注意, -离开。1944年秋转到都安中学任教。次年5月,又在该校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春任该校党支部书记,领导师生进行民主斗争,揭露该校校长-、镇压-等行为, 迫使国民党当局将该校长免职。9月,调任中共果德中心县委书记。领导果德、那马、 武鸣、隆山等县的党组织开展反对国民党的征兵、征粮、征税斗争。1947年9月间,四坡武装起义失利后, 到果德、那马、武鸣山区重新组织一支300多人枪的游击队,兼任游击队政委。此后,他往返于果德、那马、武鸣等县之间指导,建立游击根据地,加强党的建设,开展武装斗争。1948年10月,到那马县天鹅寨(今属马山县)参加中共右江地委扩大会,听取传达贯彻中共香港分局关于武装斗争,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全中国的指示。会后,立即向中共那武特支、中共四坡乡支部领导传达会议精神,1948年11月某晚在四坡乡印山村大旧屯一个民众家,由于游击队某队员的一枚手榴弹放置不稳坠地0,陆明才身上多处受伤,经多方治疗无效,于1948年12月3日不幸殉身,年仅33岁。1951年4月,广西省人民政府确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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