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雄
1932年起,陈雄历任柳州、庆远禁烟局局长、广西省饷捐局局长、中央禁烟局督察处处长。这期间,陈雄严于职守,派人缉拿私烟贩子,曾把一个贩卖私烟的旗官予以正法,使当时柳州猖狂的私烟活动得到收敛。陈雄设计的“统一饷捐方案”,对增加广西财政收入起了积极作用。
1937年8月起, 陈雄历任广西省国民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财政厅厅长、广西银行副行长、行长。就任建设厅厅长期间,广征各省技术人才,在交通上修建了河田、桂穗、贺连、天龙、靖岳、荔漾、天靖等公路和湘桂、黔桂铁路;疏浚桂林到平乐、南宁到梧州的水道;建立电讯网,进一步健全全省乡村电话;在工业上,建立广西水泥厂、糖厂、制革厂,收回并整顿了酒精厂、陶瓷厂、机械厂、平桂矿务局、柳州电厂和收容沦陷区搬来的成百个大小工厂;在农业上,增加了沙塘农场设备,发展农业水利和家畜、耕牛。1941年,兼任广西企业公司董事长。1949年春,同黄绍竑商量后,从香港回桂,策动谋和工作,上 书劝谏国民-总统李宗仁:“人心厌战,人民抬头,大势已去,不能再战。为全国人民、全广西人民和几十万部属计,应该从速和平解决”。这和平主张得到了20多个高级官员的赞成,并联合签呈李宗仁、 白崇禧。 之后,陈雄还对李宗仁作了六次进言,对白崇禧也规劝了四次,力陈“和平”见解。同年秋,国民党当局曾欲逮捕陈雄未遂。他即赴港参加了民革南方行动委员会,与中共广西负责人合作,组织策反工作。
1950年3月28日,陈雄回广西工作。先后担任广西省人民政府委员、省府参事室副主任、省政协委员,同时积极撰写文史资料。
1974年5月8日陈雄在南宁病逝,遗著有《自传》、《新桂系军阀形成时期亲历忆述》、《新桂系的饷捐》、《广西企业公司》、《新桂系和谈幕后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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