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仲
李德仲,原名李国选,曾用名李凯、李岂凡、李默然等。男,汉族,1912年生,辽宁省盖平县(今营口市)人,东北大学肄业。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任中共河北省委交通员、省委特派员。同年冬至1935年任中共河北省定县中心县委书记。1935年10月至1936年5月任中共定藁无中心县委书记。1937年1月至9月任中共河北直中特委秘书长。10月至11月任中共冀西特别区委员会书记。同年11月至1938年4月任中共晋察冀第四特别区委员会书记。1939年至1941年1月任晋察冀边区委员会秘书长。1941年1月任中共北岳区委员会秘书长。同年7月至1942年2月任中共冀热察区平西地委书记。1942年2月至12月任晋察冀边区北岳区第十一(平西)地委书记。同年12月至1944年9月任晋察冀边区北岳区第十一(平西)地委副书记。1944年冬调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1月至1946年4月任中共热河省委委员、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1946年7月至10月任中共热辽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47年2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松江省委秘书长。1947年5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松江省委副书记。1948年8月至12月任中共松江省委第一副书记。11月至12月任东北人民解放军松江军区副政治委员。同年11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松江省委常委、副书记。1949年9月任中共松江省委财经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2年6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副书记、财经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共吉林省委代理书记等职。1950年4月至1952年3月任吉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1951年7月至1952年6月任中共吉林省委-部部长。1952年“三反”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同年至1956年任辽宁省抚顺龙凤矿矿长。1956年至1962年任中国科学院物理所党委书记、院秘书长。1962年8月至1965年4月任中共甘肃省平凉地委副书记。1965年任一〇九厂党委书记。1980年任五八一厂党委书记。1982年调任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技术中心主任。1979年经中共中央批准,对1952年受到的错误批判处理作了改正,恢复名誉。中共七大候补代表,第六、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2001年被评为国务院机关党委优秀党员。2007年1月2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