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振军
曹振军,1934年7月生。辽宁省海城市耿庄镇北耿村人。曹振军1958年9月,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系读书。1959年9月,在吉林大学化学系读书。1963年9月毕业后,分配到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任教。1970年2月,下放到海城县耿庄公社为"五七"战士。1971年10月以后,先后任耿庄公社干部、政工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1980年7月,任中共海城县委副书记、县长。1984年3月,任中共台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后任县委书记兼县长。1986年1月,调任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988年4月起,先后任辽宁省水产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等职。1994年2月,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998年2月退休。曹振军工作积极努力,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1985年被鞍山市人民政府授予抗洪抢险"一等功",还多次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抓水产业中成绩突出,辽宁省成为全国"七五"、 "八五"时期水产先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