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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裕路遗址

蒲裕路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蒲裕路遗址位于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蒲峪"二字系女真语,是"乌裕尔"的转音,系女真语"低洼地"或"涝洼地"的意思。古城濒临乌裕尔河南岸,横卧于东北、西三而沼泽草甸的怀抱之中。与东南方7.5公里处的克东县城、风景区二克山遥相呼应。西南7公里处是克东县金城乡政府所在地,北面越过乌裕尔河4公里是齐北铁路。

  故城址平面呈椭圆形,周长3000米,城墙是夯土筑成,基宽23米,顶宽1.5米,残高1.7--3.28米,设有南、北二门,门外有瓮城墙外10米处有护城河,现已大部分淤平,局部地段仍清晰可辩。城内有大小土阜若干,为建筑遗址。

  由于乌裕尔河是一条较大内陆河,两岸低洼,每逢雨季,河水淹没了两岸大片原野,形成大片沼泽草地。这样就致使蒲峪路治所以它特殊形状--椭圆形,横卧于东、北、西三面沼泽之中。不难看出,当初这里不但是山川秀丽,水草肥美,是捕鱼射猎的好地方,而且是水陆畅通,易守难攻的军事要地。

  1975年黑龙江省博物馆考古部对故城南门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200平方米。经过发掘清理,了解到城门是过梁式单洞结构的。门洞正中立有档门石,门洞内的路面系河卵石的沙子铺成,城楼早已坍塌,漏顶上的瓦当、筒瓦、板瓦散布遍地。瓮城里堆满了石弹、铁镞、甲片、马蹬等。门楼上的木板被烧焦。

   

   1979年对故城内东北角的一处建筑址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500平方米。这次发掘揭露出一处较大的建筑址--官司衙址。它由前堂和后殿组成,一座背朝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后殿是建筑的主体部分,室门有没经过任何加工的柱础三排,每排柱础的间距4米左右。后殿的东、西、南三面墙均砌青砖,均系顺砖压而成。北面墙是土墙。后殿内东侧有火炕,西北附有灶址,这应为当时官衙的起居场所。

  蒲峪路故城的确定,为我国十二至十三世纪北部疆界找到了重要的地理坐标。发掘出土文物有陶、瓷、铜、铁、骨器和铜钱等200余件,对今后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金城乡  "金城乡位于县城西南30公里处,南以拉林河为界。与吉林省扶余县隔河相望,东与兰棱乡接壤,北为希勤乡,西北与韩甸乡毗连。金城乡驻地吴金屯,原名为吴家屯,因县内同时有两个吴家屯,故于民国5年(1916年)改称金城。 此乡系1961年社队调整时,由兰棱、韩甸、希勤3个公社划出部分大队组成,名为金城公社,1984年为金城乡。1985年全乡耕地面积为10700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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