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宝山乡 | 隶属:逊克县 |
行政代码:231123207 | 代码前6位:231123 |
长途区号:0456 | 邮政编码:164300 |
车牌号码:黑N | 行政级别: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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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面积:1742平方公里 |
一、基本概况 宝山乡位于黑龙江省逊克县逊克县东南部山区紧邻伊春市乌伊岭区,交通十分便利。东面与嘉荫县为邻,南与克林乡接壤,西与松树沟乡毗连,北与新兴鄂伦春民族乡交界。全境地势南高北低,属山区丘陵地带,行政面积1,742平方公里。其中林地173.3万亩,可利用草原84万亩,自然水面1.35万亩,耕地面积6.1425万亩。境内主要河流有阿廷河、库尔滨河,均自南而北流贯全境。其中:库尔滨河,坡降大、水量多,水利资源正被开发,利用发电。建成白石电厂、宝山电厂、乌一电厂已并网发电。乌二水电站正在筹建中。 宝山乡平均海拔在500-900米之间,地处第六积温带,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温较低,无霜期短,常年积温1850℃-2050℃, 无霜期85-105天,土壤属暗棕壤。年平均温度-1.3-0.4℃ 。一月最冷,七月最热,年较差44.2-46.7℃ 。年平均降雨量491-540毫米,夏季为最多,占全年总降雨量的61-67%。冬季最少,仅占3-5%。 全年日照总时数2562-2677小时,平均太阳辐射量105-125千卡/平方厘米年,5-8月,太阳辐射可达56千卡/平方厘米年。温度的年较差与日较差大,5-8月,昼夜温差可达14-18℃。 二、历史沿革 1969年,县革委决定开发三线山区,建点于现在的丛山村,隶属“五七”青年农场的一个生产连队。1973年改建为反修人民公社。1981年公社机关移驻现址。因附近山区盛产玛瑙石和石灰石,乃改名为宝山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宝山乡。乡政府驻地宝山村,位于乡境北端阿廷河之南岸,距县城99公里,公路日渐完善,设有8次客运班车。 三、行政区划 宝山乡现有8个行政村1348户 ,全乡总人口4074人,农业人口3913人,1262户。总人口由汉、满、回、鄂伦春族组成,其中汉族占全乡人口的94%。 四、产业发展状况 乡境地处山区,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促,无霜期仅有95天左右。加之开发不久,因而农业生产还有局限性。全乡耕地6.1425万亩,以种植大豆为主,试种少量杂粮。粮食总产量和单产,在4个山区乡中均居首位。农业机械有拖拉机328台,联合收割机24台,农机具214台(件),机械化程度约达80%左右。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有国营三间房林场1处,阿廷河林场一处。还有县营石灰厂1处。玛瑙石矿藏丰富,为保护国家资源,由玛瑙石管理所,组织当地居民手工开采,采掘量每年控制在200吨左右,除供应县雕刻厂用料外,并远销省内外。 五、机构设置 乡政府所在地宝山村有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 、土地站、农机站、电业所、畜牧兽医站、玛瑙石管理所,以及马铃薯淀粉厂和米面加工厂等企事业单位。还有文化站、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卫生院等文教卫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