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曾坤
刘曾坤,祖籍河北河间,1923年10月19日出生于山东省烟台市,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化学系。1948年5月任私营天津永利碱厂技术员。1952年6月任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塘沽碱厂技术员,工程师,计划科副科长、科长,永利久大沽厂副厂长,“文革”中受到冲击,下放劳动。1972年3月后任天津碱厂生产组副组长、革委会副主任、总工程师、副厂长、天津碱厂厂长兼总工程师。1980年2月起任市化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局长。1983年3月至1985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1985年10月12日补选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8年当选为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中共天津市第四次至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天津市第九届至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12月19日10时52分在天津逝世,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