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维纲
范维纲,1922年8月生于山西省榆次县(今榆次市)。1938年3月参加八路军;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战士、副班长。1940年8月起任八路军第129师10旅30团政治处青年干事,太行军区第6军分区基干团连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第6军分区政治部保卫科干事,晋冀鲁豫军区第3纵队9旅25团政治处特派员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3纵队9旅25团团政治处特派员。1946年2月起任晋冀鲁豫军区第3纵队9旅政治部保卫科科长,第二野战军11军31师政治部保卫科科长,第11军政治部保卫部科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5月任第二野战军11军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10月任海军青岛基地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1952年5月任该部部长。1959年4月任海军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1961年5月任海军政治部秘书长。1975年9月任海军装备技术部副政治委员;1983年8月任该部政治委员。1984年9月至1985年7月任海军航空兵部副政治委员。副兵团职离休干部。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1964年晋升为大校军衔,1955年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独立功勋荣誉章,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11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