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宝忠
宣统元年(1909)康由日本回国,遵父嘱参加了清廷举行的留学生考试,考取举人,授七品京官,被分派到邮传部,先后任大清银行学堂教习、监学、代理教务长。二年三月初七(1910年4月16日),汪精卫谋杀清摄政王事发被捕,康亦被清政府怀疑跟踪,遂借年假以省亲为名返四川成都暂避。三年(1911)正月,因父去世,居丧在家。四川保路风潮兴起,革命党人以康家为聚集地点,密谋反清起义。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康赶赴重庆时,张培爵等人已宣布独立,请康出任内务部部长。他推辞未就,旋赴南京任临时大-秘书处文牍科负责人,又被推举为临时参议院议员。在讨论建都时,康力主迁往北京,与孙中山建都南京之主张相左。后经于右任(时任临时大-交通部次长)力劝,方放弃己见,但未出席参议院会议。接着,通电辞去议员职务,与友人组织图书公司,普及教育,同时兼任《民主报》记者;又与章士钊创办《独立周报》,每期均有他的文稿。1913年“二次革命”爆发,康亦被袁世凯政府猜忌。同年任吴淞中国公学教务长,在经费极端困难的境况下坚持办学,直到1915年学生毕业方辞职。同年赴北京,先后任北京大学讲师、教授及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教员,主讲中国法制史。1916年,北京大学在国内首设社会学班,请他讲授社会学,被誉为中国第一位社会学家。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康同情并支持进步学生的爱国行动,被举为北大教职员干事会干事,北京教职员联合会总务干事、主席。他办事认真,不辞劳苦,常从早晨奔忙至深夜,致使心力交瘁。同年11月1日在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授课,课间休息时,突发急病逝世。遗著有《社会学讲义》《社会政策》《伦理学》《中国法制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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