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越
清朝末年废除科举,越毕业于西安师范学堂后回乡创立学堂。将县学堂改为城关高级小学。办学时,与县官有冲突,率学生赴京告状。因以下犯上,被撤销廪生功名,没收师范毕业证书,适逢辛亥革命,证书、功名失而复得。1913年在葭县县署任二科科长,主管财政,兼乙种实业学校教师。1916年任榆林县镇川小学校长,1918年任螅镇小学校长,1919年任城关小学校长。1921年考入北京自治讲习所学习,毕业后任榆林《自治》半月刊,兼榆林中学国语教师。1923年回葭县编修县志。1927年任县立女子小学校长,兼国民党葭县党部党务委员。他热爱教育事业,耐心启发诱导学生,从不体罚训斥,深受学生爱戴。
魏越一生俭朴,为人刚直,秉公办事,县署任职时,下乡收税,每天只开销伙食费60个钱,县知事得知后,强令他增至200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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