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颖僧
曹出身书香门第,父子正(字端卿),前清拔贡。他在其父熏陶下,自幼勤奋好学。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入私塾,两年读完《三字经》、《千字文》等书,之后入怀远县高等小学堂就读。光绪三十二年(1906)考进榆林中学,宣统元年(1909)经县、府选送西安两级师范学习。
民国二年(1913)曹于师范毕业,适逢省大都督府考选留日生,他以第十七名被录取,成为横山第一个留学生。
3月,曹阔别家乡和亲人,乘日商“株式会社”轮蹈海东渡,经长崎、神户,到达东京,就读于私立法政学校法律本修科,通习日语,修文史,主攻政法,孜孜以求。他深钻苦研《法政通论》、《比较裁判制度》、《比较政治》、《政治史》、《西洋史》、《伦理学》、《刑法总论》、《刑事诉讼》、《刑法各论》,兼顾国际司法、陆军、工业、农业、交通诸政策,考察日本的社会状况,对吉野、板仓、中村、志冈、小林、副岛诸先生的诜演颇存心得,铭记于心。民国四年(1915)春肄业,由寺屋亨博士发给成绩优良奖状,3月归国。
回国月余,曹再渡日本,继续攻读,接触东京各阶层人士,联合学友,发起学术研究会。民国六年(1917)元月,他考试毕业,以全班16人名列第一,获成绩优等奖状。为继获文凭,他又入东京私立法政大学大门部法科学习,得其所求,于7月回国。
曹返里后,胸怀壮志,跻身政坛,并从事文史编著。次年,他出任陕北联合县立中学学监,并讲授法制经济学。民国九年(1920)任陕北道视学。次年,由省选送北京内务部举办的地方自治模范讲习所学习,半年后赴任陕北地方自治讲习分所教务主任兼陕北各县自治监察员。民国十一年(1922),被选为陕西省议会第三届议员,任陕西省政府参事。
不久,他继承其父未竟的修志事业,搜集整理,参错补缺,于民国十七年(1928)四月完成4卷13万字的《横山县志》。民国十六年(1927)出任陕西定边县县长,次年调任陕北佳宋商税局局长。民国二十年(1931)改任神木县县长,次年任陕北工程委员会副委员长。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陕北赈务委员会主席暨《横山县志》主任。民国二十九年(1940)应聘为国民党陆军第86师参事,并兼任绥德师范各班史地教员。民国三十一年(1942)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任绥师(校址响水)历史专科主任教员,兼陕北定惠渠水利工程处协办。他在从政期间,依然寄情文史,博闻强识,巡视各地,游览名胜,广征博采,悉心考证,集陕北二十余县名山佳川,概延绥地区历史沿革,辑著两编15万字《延绥揽胜》传世,被列为中国边疆学会丛刊,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出版,由史学书局发行。
解放后,曹先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主张,赞佩新中国的建设。1948年担任榆林县政协委员,1953年应聘为陕西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在省文史馆支持下,潜心考证碑石,引经据典,编纂20万字的《西夏文史荟存》3卷留世,曾由宁夏科学院审查批准出版,因“文革”所搁浅。在他去世前几年,还为乡里撰碑文、契约、族谱等。
曹先生秉性耿直,与人友善。回居乡间每年向北京同仁堂购药多种,供给患者,不讨分文。他生而爱书,常说“积财千万,不如积书满箱”,家藏千册,乐在其中。晚年,他注重锻炼身体,出门手提粪框,乡亲多所钦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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