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玉
李冬玉,女,汉族,1955年12月出生,陕西西安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副教授。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1974年04月—1977年12月陕西临潼县零口公社知青。1977年12月—1978年01月解放军总后3402厂工作。1978年01月—1982年01月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系经济地理专业学习。1982年01月—1990年08月陕西商业专科学校教师。1990年08月—1993年11月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系讲师、副教授。1993年11月—1996年06月民建西安市委员会工作,历任秘书长、副主委兼秘书长,其间,1994年08月兼任西安市政协副秘书长。1996年06月—2001年02月陕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其间,1999年10月至2001年2月借调民建中央任组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01年02月—2007年07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2007年07月—2008年01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民建陕西省委员会主委。2008年01月—2008年06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民建陕西省第七届委员会主委,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2008年06月—2012年08月民建陕西省第七届委员会主委,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2012年08月—2013年01月民建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主委,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2013年01月—2014年06月民建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主委,政协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2014年06月—2017年07月民建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主委,政协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2017年07月民建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主委,政协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2018年1月29日被选举为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是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届民建中央委员、第九届民建中央常委,第九届省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