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殿玉
杨殿玉(1874~1936),又名杨择,字秉铨,号适士。清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1874年11月17日),生于阳湖县(今常州武进)鸣凰镇坝头村。幼年好学,刻苦自励。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列入优禀生。光绪二十三年举人,被任为一等同知衔、云南候补知县。因见清政府腐败无能,无意仕进,弃官回乡,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兴中会。在沪创办人滨泽社,并参与《民报》、《苏报》、《中华新报》的工作。中华民国建立后,任中华民国参议员、宪法起草委员、国务院咨议、财政部顾问、护法军政府政务会秘书。北伐战争前后,历任江苏省民政厅秘书,国民政府财政部秘书长,财政部驻洛阳办事处处长,财政部参事,行政院整理法规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等职。后因政见不同回乡,民国25年7月11日去世。生前曾获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授予的三等嘉禾奖、二等大绥嘉禾章。孙中山、黎元洪等对他给予高度评价,赠予匾额,悬挂在坝头村杨氏宗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