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鹏
宣统二年(1910年),孙大鹏被巡抚曾子固委其为绍属征兵官。次年,由布政使吴引荪委办湖州厘捐局事宜,旋代理乌镇同知。浙江宣告光复后,孙返里定居。先后捐资、献田,创办大孙与海南义庄,育弃婴,济孤寒。借用庵寺房屋办大孙、梁垛国民小学,劝说寺僧捐献寺田作为办学基金,开县境中部利用寺产办学的先例。因其热心地方公益,深孚人望,先后被推为梁垛保卫团董、盐城县临时参议会议员。民国14年(1925年),捐献楼屋12间、粮田5顷,创立私立海南初级中学,并自任校长。他治校有方,颇延时誉。民国17年夏,孙大鹏病故。著有《盐城芹香录考证》、《三衢采访记》、《草堂杂咏》、《遁斋文存》等。
下一名人:骆继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