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翰
王翰,原名陈延庆,1911年4月11日出生于盐城县梁垛团五港口(今建湖县钟庄镇陈村)。少年时期投身革命,“九·一八”事变后,积极参加学校的抗日救亡活动,两次与交大学生一起赴南京-,在--中,遭到国民党-逮捕,后在同学们营救下获释。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土木工程系;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党支部书记、中共上海社会科学联盟委员会常委、江苏省临时省委委员、1936年10月任湖北省工委秘书长、工运部长,1938年10月任鄂西北区党委书记。1940年春任鄂豫挺进纵队政治部副主任。1941年4月起任新四军第五师政治部副主任,1943年春任师政治部主任。1945年离职去延安中央医院治病。1947年2月调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任部委委员、农村工作组组长、工业组组长等职。建国后,历任任中南行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主任。1954年调北京任中央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监察部常务副部长兼党组副书记。1957年被错划成“右派分子”,送到三门峡铁工厂监督劳动。“文革”中,王再度被批斗。1978年被送到中央党校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的错案才得到彻底纠正。后任司法部顾问。是中共八大代表。1981年1月2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