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良臣
魏良臣(1094~1162),字道弼。高淳县淳溪镇南塘人。南宋大臣。宣和二年(1120年)进士,初任严州寿昌县令,后任吏部郎中,曾参与南宋“绍兴和谈”。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金兵南下侵犯高邮。他奉旨出使金国后,金又派使到临安,双方达成以淮水为界的绍兴和议。是时,岳飞率军在堰城大败金兵,相继收复郑州、洛阳等地。朝廷内主战与主和派双方争论激烈,有人说魏良臣出使时曾向金兀术“再三叩头,哀求甚切”。为此,他怒而辞官,回归故里南塘。当时,南塘一带常遭水患,田地荒芜。魏良臣利用正月十五入“彩灯”的机会,动员四乡八邻兴修水利。相传他每天步行数十里亲自察看水势地形,制订筑圩方案,并动员富户捐款,还将民工严密编组,订立圩规。他的养子魏洪因醉酒在筑圩第一天未按时上工,为正圩规,亲自将其处死。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岳飞被害,宋廷要魏良臣出任御史,他坚辞不受。不久,金兀术撕毁“绍兴和议”,出兵南侵,宋高宗将其召回朝廷,升他为吏部侍郎,命他再度出使金国,他慨然而行。在谈判地,金兀术用铁骑刀兵向他-,并提出以长江为界,划江分治的苛刻要求。魏良臣毫无畏惧,以其雄辩和浩然正气令金兀术折服,维持原来的协议。事后,魏良臣升任参知政事。其间,他释放在押无罪文人,起用被埋没的人才,整顿军政,遣散编外人员,颇有政绩。晚年历任绍兴、宣州、洪州(南昌)、潭州(长沙)等地知府、知州。去世后被赠封光禄寺大夫、建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三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