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鹤辂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日军侵占我东北三省,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抗日游击战争影响,全国掀起抗日救亡运动。于鹤辂积极响应党的“停止内战,团结抗日”号召,坚决反对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投入上海市的抗日救亡运动,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8月13日,日军大规模进攻上海,许多工厂被迫倒闭,于鹤辂根据党组织的按排,去苏南参加抗日义勇军。
1940年5月调往太仓县璜泾区王秀桥从事民运工作。8月,调任三五区区长,发动群众,组建三五区常备队,自己兼任指导员。这支队伍在斗争中发展到五十余人,在太仓地区开展敌后游击日军。
1941年2月,太仓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于鹤辂任军事科长,统领全县抗日武装力量。6月14日,他奉命率民运工作队去老闸区开展工作。不料,遭日军袭击,腿受重伤,他带伤率领队员冲出重围。随即,日军在老闸区开展了“清乡”,挨家挨户搜捕中共党员。按理,于鹤辂应该到后方医院治疗,但他坚持不下火线,带着重伤率领队伍开展反“清乡”斗争。7月,他带领队伍进入常熟县境时,不幸被日军逮捕。在狱中,他惨遭酷刑,直至腿被打断,伤口生蛆,他坚贞不屈,惨遭日军杀害,是年仅23岁。
来源:定海史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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