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头珠蚶
林头珠蚶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汉代前,诏安就有淡水养鱼业。明代,有滩涂养殖业。新中国成产后,水产养殖受到重视,泥蚶等养殖面积和产量逐年增加。1963年,省水产厅在梅岭建立泥蚶养殖场,放养大量亲蚶,建立千亩蚶苗基地,繁殖大量蚶苗种。20世纪70年代中期,诏安县四都镇在沿海一带大力发展人工养殖珠蚶获得成功,推动了“林头珠蚶”养殖进一步发展壮大。经过多年的积极运作,“林头珠蚶”养殖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据2010年底调查,全县放养珠蚶蚶田5000亩,年产珠蚶5000吨,创产值上亿元。
为引导蚶农科学养殖,诏安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通过开设养殖培训班、推广滩涂蓄水养蚶等措施推广科学养蚶,做到养蚶流程科学化,从而提高养蚶的质量、产量和市场竞争力,使养蚶户实现增产增收。
诏安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是经诏安县人事局核准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隶属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其主要职责与业务范围是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水产行业实际,对行业标准、业态发展、产业政策等关系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对策;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协调、组织会员单位和行业制定行规、行约,协调企业内外部之间的关系,探索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有效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使用“林头珠蚶”证明商标的产品的生产地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诏安县行政区域内东经117°10′~117°21′,北纬23°21′~23°47′之间的东葛头、盐仓、林头、西张、港口、东梧、西梧、田朴、山后、蟳寮、院前、邱城、狮头(岸屿村)等3个乡镇的13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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