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高阳村 | 隶属:高阳乡 |
行政代码:350721203 | 代码前6位:350721 |
长途区号:0599 | 邮政编码:353000 |
车牌号码:闽H | 行政级别:村 |
一、概况 高阳村属高阳乡中心村,南邻振科,东邻南亨,西邻朱台,北邻安浆、大富。高阳溪横贯全境,溪流上起房道镇国岩山,下从建瓯房村汇入剑溪。 高阳村辖高阳、路后二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237户,总人口927人,现有40名党员,25名村民代表,全村土地总面积12790亩,其中林地面积9799亩,生态林1216亩,自留山1667亩,经济林1396亩,毛竹林200亩,耕地面积700亩。2006年人均收入3266元,主要收入来源于农田、果林和劳动力输出。 二、历史沿革 解放初期,高阳村(俗称叶垱)属建瓯县房村区管辖,1985年划入房道区,高阳、振科合为一个大队,1964年成立高阳公社,将高阳与振科分离成二个大队归属高阳公社管辖。 三、人口变迁 全村现有人口927人,劳动力491人,据高阳乡计生办近十年来人口统计资料分析,人口平均自然增长率为1.51%。 四、姓氏 高阳村至2007年6月共有人口917人,有65种姓氏。 五、名人史传 李默,字时言,高阳村人,明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中进士,被选入翰林院为庶吉士。 嘉靖元年(1522年)调任户部主事(掌管武将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员外郎,奉命前往山西大同协助布置防务,因平息兵变有功,调任吏部郎中,任职期间,积极务陈地方事宜,编有《大明兴地力》被列为皇室文献存入内阁。嘉靖十一年(1532年),李默参与武会试,因得罪兵部尚书(兵部最高长官)王宪,遭贬谪(降职),先后调任宁国府(今安微宣城宁国)通判,云南提学副使,浙江左右布政使(管民政、财务),由于政绩显著,逐升任太常寺卿、礼部侍郎。 嘉靖二十九年(1550)秋,俺答汗(蒙古鞑靼部首领)侵犯中原,杀掠百姓,百逼东京(今河南开封)。李默奉命镇守正阳门有功,升任吏部尚书(掌管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李默在朝任人唯贤,坚持正义,不与0臣严嵩同流合污,在民众中很有声望,遭到严嵩多次排挤打击。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倭寇大举侵犯东南沿海,工部侍郎赵文华去督察军情,颠倒功罪,总督张经击倭有功,反被诬为“击寇失机”下狱处死,而赵文华则图充大司马掌握一方军权。求李默引时遭拒绝。支持赵文华,以抗倭前线一时失利为借口,诬告李默偏执用人,诽谤朝廷。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含冤死于狱中,葬于建瓯城西敬客坊,到明万历二年(1574年)冤狱才得以昭雪,追赠为太子太保。 李默博学多才,著作很多,主要有《朱子年谱》《宁口府志》《孤树哀》《群玉楼稿》《建宁人物传》等,李默还善于绘画,被列为明代画家之一。据传注重植树造林,为高阳的林业做出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