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
朱炳,字剑秋,建瓯县人,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出身地主家庭。1917年在省立第五中学毕业。1918年考入北京朝阳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回建瓯执行律师事务。1927年初第一次国共合作时,由葛越溪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建瓯革命工作。同年5月建瓯驻军联合国民党右派逮捕共产党人,他在国民党“清党”时被通缉。6月,随同潘作民、黄育三等赴武汉向中共中央汇报,在武汉见国民党-共产党人的-,他惊恐转上海自动-。1932年回建瓯,再度设律师事务所,成为建瓯知名律师。对建瓯中共秘密工作,仍经常给予资助。
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召开“-”谢东山被选为本省第三行政督察区的国民代表,浦城郑寰雄被选为第二候补代表,朱炳则为第三候补代表。1945年11月,抗日战争胜利,国民政府召开第二次国民会议。此时谢东山已亡故,郑寰雄因案停止公职,由朱炳递补,赴南京出席第二次国民会议。1946年被选为国民党建瓯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监察委员。解放后以地主家庭问题,于1951年土改时被杀,终年54岁。1983年平反昭雪,以错杀定论,人民政府给其家庭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