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殿
林金殿幼读乡塾,11岁往越南西贡。光绪十八年(1892年)转赴新加坡,随父经营驳船业致富。民国17~30年(1928~1941年)任新加坡驳船业公会会长。
林金殿热心于新加坡华人华文教育事业。民国14年自动捐献后源街房屋5所作为南洋工商补习学校校产。民国16年,捐献1000元叻币支持华侨中学。民国27年与林文庆、李振殿、林惠祥等创办中正中学,并捐助新加坡广东民律九堂林氏祠堂附设的商业补习夜校,任顺天宫崇正学校与崇本女校的名誉董事多年。此外对新加坡幼稚园、通德学校、爱同学校等,亦有捐输。
林金殿对家乡的教育事业也有一定贡献。民国9年捐款叻币5000元赞助同安县发展教育事业,同时在家乡井头村独资创办九牧学校。另外对厦门青年会、厦门雅化学校、广东岭南大学等,也捐助巨资。
林金殿为20~30年代新加坡华侨华人社会的领袖人物之一。曾任4届中华总商会会董。民国18年与陈延谦等发起组织新加坡同安会馆。还担任山东筹赈会财政团员,联络驳船业公会等为山东筹赈会募得叻币3万元。
林金殿极力提倡体育运动。民国20年被选为马华运动会选手委员会主席,民国22年当选为新加坡首届华侨运动大会主席,民国25年率领新加坡华侨体育代表队参加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全国运动大会。
民国33年,林金殿在香港病逝,终年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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