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典
周传典,1921年2月生,安徽凤台市人。1949年参加鞍钢建设工作,历任工长、炉长、科长、炼铁厂副厂长、厂长等职。1953年获特等劳动模范称号及鞍钢复产特等功。1958年调任武钢炼铁厂总工程师兼副厂长、厂长、技术处长。1963年赴朝鲜,担任专家组长,获经贸部援外特等功。1964年调回鞍钢,任炼铁厂厂长。1965年任攀技花钢铁公司总工程师兼西南研究院副院长、冶金部攀枝花钒钛磁铁矿高炉冶炼试验组组长。此种矿经国外试炼百多年未能成功,试验组经在承德模拟试验、西昌实地试验、首钢生产试验一一”阶段,获得园满成功,攀枝花钢厂得以建设,试验获国家一等发明奖,其以第一发明人,立了特等功。(第二次)。1978年任冶金部科技办公室副主任,1980年任冶金部副部长,1986年任冶金部总工程师。1994年退休。在三个学会工作,同时兼东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长沙矿冶大学、马鞍山冶金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