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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

   陈寿(1440~1522年),字本仁,新淦(今江西新干县)人。祖父志弘,洪武年间代兄戍辽东,成为宁远(今辽宁兴城)籍。陈寿少时家境贫困,拾金不昧,刻苦好学。跟同乡贺钦学习。成化八年(1472)中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在视察宣城、大同边防时劾去不忠于职守的宦官,又曾弹劾万贵妃的兄弟及宦官梁芳,因而被关进监狱。获释后,升为都给事中。
  弘治元年(1488),吏部尚书王恕提升陈寿为大理丞,遭大学士刘吉反对,未果。弘治十三年(1500),陈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今陕西榆林)。当时,火筛(蒙古贵族)数次到边境掳掠,以往镇守官员都不能抵御而获罪。陈寿到职后,布置间谍,搜集敌情,分军马十路互相声援,军威大振。下一年,火筛等部纠集大队人马杀来,先以百余骑兵诱战。守城各将要求迎战,陈寿断然阻止。他穿戴铠甲、头盔,亲自出帐,在数名骑兵的簇拥下,谈笑自若,还从容不迫地吃喝。火筛望见后犹豫不决,终于退兵。退兵途中,遇到埋伏在各路的将士一举出击,明军大胜。与此同时,朝廷派苗逵等重兵往助战,而陈寿已奏捷报。孝宗大喜,进陈寿俸禄一级。
  苗逵要乘胜捣火筛大本营,但须在延绥长期驻扎,而三万匹战马每天所需饲料、刍草数量很大。陈寿建议将战马带到边境附近有水草处放牧,众将官都有畏难情绪。陈寿率先跨马出外放牧,其他将士也只得跟随出去放牧。节约草料费用达数十万两。
  打败火筛后,有人劝陈寿将子弟的名字也列入战士名册中请赏。陈寿回答说:“我子弟不知弓槊,怎能与浴血战士同受赏赐?”拒绝了别人的劝说,得到军民一致赞扬。
  弘治十六年(1503),陈寿升任右副都御史。正德初年(1506),刘瑾假传圣旨,逮捕戴铣、薄彦徽等,陈寿抗章论救。刘瑾大怒,勒令陈寿退职。不久,因延绥仓储亏损,责令陈寿罚米2300石,布1500匹。而他一贫如洗,不能赔偿。就向朝廷申诉,才得免罚。
  尚书杨一清认为陈寿刚直果敢,大力推荐。正德九年(1514),起用陈寿为都御史巡抚陕西。他到陕后十天,出告示指出往昔施政的利弊,无不了如指掌。又动员陕西父老面陈得失及改革办法。亲自检查斗斛等量器是否合标准,禁止官员-买民物,平抑物价,深得人心。当时有数十大盗抢劫良民财物,陈寿率众追捕,使盗贼屏息敛迹。为改革婚丧制度,陈寿下令:遭丧的不许久停柩,婚嫁不许索取财物,百姓都遵照执行。夏季大旱时,令各衢巷开渠以通阴气,他又大清冤狱,谨慎用刑,减少杀戮。
  当时,镇守陕西的宦官廖堂十分贪暴。廖奉诏制作毡幄160间,用去数万银两,但要把这些毡幄赠送权贵,另行制作,使百姓遭受深重剥削。陈寿警告廖堂,不要假借朝贡名义进行0,并下令搜捕数十名散居府县鱼肉百姓的廖堂爪牙。
  当年秋天,朝廷升陈寿为南京兵部侍郎。临起程时,秦中父老拦住其车,不忍他离去,久久不能成行。正德十年(1515)升为刑部尚书,当年告老辞官。嘉靖元年(1522)卒,终年83岁。
  陈寿清廉耿直,粗衣淡食像一名寒士。为官40年,无家可归,寄寓南京。他的住所简陋不堪,不能蔽风雨。当他去世时,无钱办丧事,尚书李充嗣、府尹寇天叙给他收殓。又过了多年,在亲朋故旧的帮助下,才归葬新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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