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
周兴(1905-1975)原名刘维新。江西永丰人。少年时学徒当店员。1925年参加革命,同年夏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担任中共永安地委秘密交通小组组长。1926年初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7年夏入南昌朱德军官教育团学习。后因病到永丰会馆同乡会任中共支部委员。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参加南昌起义。随后被派回家乡组织农民游击队。1929年后历任中共党支部书记,区委秘书长,水东中心县委委员,赣西南中路总指挥部秘书长等职。1931年4月调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政治保卫局秘书长,后改任保卫局执行部部长。因对“左”倾肃反扩大化产生怀疑,受过处分。1933年夏仍调任省保卫局执行部部长。参加了巩固发展赣南革命根据地和历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调任国家政治保卫局巡视员,不久改任军委干部团特派员。1935年秋担任红一军团政治保卫局副局长。长征到陕北后,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政治保卫局代理局长。1937年夏改任陕甘宁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参加了巩固扩大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斗争。抗日战争时期长期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兼陕甘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员,参与领导加强陕甘宁边区的公安工作建设,很好地完成了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任务。解放战争时期任职同前。1949年夏调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部长兼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南分署检察长,国务院公安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1960年冬调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1965年初改任云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1970年起担任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兼云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并兼昆明军区政治委员。被选为中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第三、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75年10月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