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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复生

  陈复生同志生平(1911-2013)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离休干部、老红军、公安部原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顾问陈复生同志(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因多脏器衰竭,医治无效,于2013年12月13日21时36分在北京医院逝世,享年103岁。
  陈复生,男,汉族,原名陈湖生,1911年6月生于江西省泰和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7年10月在江西赣州曾参与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会运动。1929年5月,受革命思想的影响,陈复生同志在家乡正式参加革命,任泰和县罗汉州乡少先队队长、游击队队长。1930年5月,游击队正式编入红军三军团,陈复生先后担任红三军团独立营二连连长、总指挥部特务营排长、连长。193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6月起,先后担任红七军21师61团代营长、教导队中队长,曾参加中央根据地三次反“围剿”的多次战斗,他作战英勇、不怕牺牲,0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战斗任务,受到领导的表扬。
  1931年10月,中央红军为了粉碎国民党特务奸细对苏区和红军的瓦解破坏,在瑞金成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1932年12月陈复生被选任红三军团保卫局侦察科科长,在工作中,他不惧艰险、任劳任怨,在敌情侦察、锄奸反特、纯洁内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34年4月调红三军团任五师特派员,并随红一方面军参加了举世瞩目的二万五千里长征。陈复生同志不畏艰难、英勇顽强,参与了四渡赤水等战斗,经历了爬雪山、过草地等常人难以想像的生死考验。
  1935年10月,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陈复生同志先后担任红一方面军保卫局侦查科科长、西北保卫局红军工作科科长,1937年1月在抗大第一期一队学习,系统学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和革命理论,以更高的热情迎接全国抗日高潮的到来。同年8月任延安保安处侦查部部长、执行科科长。1945年9月,调热河军区工作,任热河军区政治部侦查科科长,在此期间,面对国民党军队和敌特分子对解放区的进攻、渗透,他运用自己的才智和经验,机智勇敢地破获了一批敌特案件,为肃清暗藏敌人、打击国民党破坏活动、维护解放区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1946年11月起历任热河军区政治部总务处处长、冀热察军区供给部副政委。
  1950年3月,陈复生同志调中央公安部,任三局-处处长兼新生公学教育长,他勤于钻研、善于思考、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工作条例》的制定工作。1955年10月,陈复生同志调青海省公安厅-局工作,先后任德令哈农场五站站长、副场长、德令哈企业公司副经理。在高寒缺氧、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等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他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拓创新,注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并重,使农场生产扭亏为盈,连年创收,成为行业先进。
  1981年7月,陈复生同志任公安部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顾问,1982年12月离职休养,1991年6月被公安部政治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2007年9月享受副部长级医疗待遇。2011年6月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
  陈复生同志离休后,曾被选为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三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他工作认真、积极负责,和居委会的同志一起自己动手、艰苦创业,开办了和平街劳动服务公司地毯厂,解决了待业青年和残疾人的就业问题。陈复生所在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陈复生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进入耄耋之年后,陈复生同志仍积极为基层公安机关、社区、学校讲传统、上党课,多次为灾区、贫困地区捐款捐物。他不因自己资历老、贡献大而当“特殊”党员,双眼几乎失明,行动需要有人照顾,但每次过组织生活都在别人的搀扶下提前到会、积极发言,“离休不离岗、退休不褪色”的精神品质受到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陈复生同志是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是参加公安部组建工作的老同志,是一位受人尊敬、德高望重的老共产党员;他为革命出生入死,战争年代曾三次负伤、多次遇险,至今仍有一颗子弹嵌在骨头里;他历经坎坷,曾屡遭破孩、蒙冤入狱,但始终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矢志不渝,保持了一名老共产党员、老公安保卫战士崇高的政治品格。陈复生同志在85年的革命历程中,始终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为之奋斗一生的共产主义事业;他爱憎分明、疾恶如仇,敢于坚持原则;他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待人诚恳、关爱同志,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陈复生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
  陈复生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来自:舟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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