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瑾
郭瑾(1386~1466),字邦器,万载康乐人,10岁便读县学,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进士及第,任刑科给事中。正统年中,郭瑾升为都给事中。正统六年(1441),巡抚周忱命他清查南京刑狱,由于评议罪狱很慎重、仔细,因而保全了数百条人命。因为他议论宦官王振而逆忤了皇帝的意旨,被调出京城出任浔州知州。不久他又被恢复原官。正统八年(1443),升为刑部右侍郎。郭瑾曾严厉地-武清伯石亨,但没有结果。当时,有几个囚犯得罪了当道,-门想置之死罪,以迎合一些重要人物的意思。郭瑾却愤慨地说:“通过杀人来讨好一些人,我是不会做的。”他极力坚持不肯做,还把这几名囚犯释放了。这样使憎怨他的人更对他怀恨在心,因而想方设法诬告郭瑾。于是他就辞官归乡。当时有朝臣赠句:泽深刑部无冤狱,品重黄门有谏章。死时83岁。著有《绿荫书屋集》。